奶奶卖给孙子的房子没付钱还能要回来

一、奶奶卖给孙子的房子没付钱还能要回来

要是奶奶和孙子之间的房屋买卖,压根就没实际把钱给付了,从法律层面来讲,奶奶是有权利要求把房子要回来的。要知道,房屋买卖通常得把价款给支付了才算主要履行了义务,要是没付款,那合同的主要义务就没完成。奶奶,她是出卖人,本身就享有房屋的所有权,所以她有权去决定到底还要不要继续履行这个买卖行为。不过,这里得留意一下,如果孙子已经对房屋进行了一些使用,或者进行了改造之类的添附行为,那可能就会牵扯到得给人家相应的补偿这个事儿。具体该怎么处理,那得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还有相关的证据来确定。要是双方怎么都协商不到一块儿去,那就可以通过诉讼之类的法律途径去解决问题,让法律来公正地评判到底该怎么处理这事儿。

二、奶奶未收款卖给孙子的房能否收回

这需要分情况来看。若该房屋买卖行为属于赠与性质(虽名为买卖但未实际收款),且房产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根据《民法典》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奶奶此时通常能收回房子。

若房产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一般情况下不能随意收回。不过存在特殊情形,比如受赠人(孙子)严重侵害赠与人(奶奶)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赠与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法定撤销权,若符合这些法定撤销情形,奶奶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等方式来收回房屋。

三、奶奶未收款卖给孙子的房能依法要回

这需要分情况来看。从法律角度,奶奶将房卖给孙子却未收款,若双方已完成房屋过户登记,房屋所有权通常已转移给孙子。

若该买卖行为存在可撤销情形,比如奶奶在卖房时缺乏相应民事行为能力,像因重大疾病、精神问题等无法正确认知卖房行为,或者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奶奶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房屋买卖合同,在合同被撤销后,奶奶能要回房屋。

如果不存在上述可撤销事由,只是单纯未收款,这属于合同履行方面的问题,奶奶可要求孙子支付购房款,而难以直接要回房屋。当然,若双方当初约定以支付房款为房屋买卖生效条件,孙子一直未付款,则房屋买卖可能未生效,奶奶可以主张房屋所有权仍归自己。

当探讨奶奶卖给孙子的房子没付钱还能否要回来这一问题时,我们还需关注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情况。比如,即便房子没收到钱,但如果已经完成了房产过户手续,后续想要收回房屋,在法律程序上会更为复杂。这不仅涉及到合同效力的判定,还可能涉及到物权变动等诸多法律要点。而且若孙子已对房屋进行了装修改造等重大行为,情况又会有所不同。要是您对奶奶卖给孙子房子没付钱后续如何处理,比如能否要回、要回流程等方面还有疑问,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