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8-02源自:网络阅读(0)
一、伤残补助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伤残补助金通常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 1063 条规定,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伤残补助金的核心功能是对伤者因身体伤残导致的生活、医疗等损失进行补偿,具有强烈的人身依附性 —— 其赔付对象仅限伤残者本人,且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生产、经营等无关,不具备夫妻共同财产 “基于共同劳动或关系产生” 的属性。因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获得的伤残补助金,应认定为个人财产。
二、单位不申请伤残补助金怎么办?
伤残补助金属于工伤保险待遇的范畴,若用人单位未主动申请,劳动者可通过以下步骤维权:
自行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1 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认定后,待伤情相对稳定,可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这是计算伤残补助金的关键依据)。
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益
依据鉴定结论明确伤残补助金数额后,若单位仍不支付,可通过劳动仲裁主张权利;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强制单位履行支付义务。
三、伤残补助金没领会过期吗?
伤残补助金本身不会 “过期”。
伤残补助金是法律赋予工伤职工的法定权益,基于工伤事实和伤残结果产生,不存在时效限制。但需注意:
领取时需及时办理手续:一般应在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完成后,尽快向社保经办机构或用人单位申请领取,避免因拖延导致材料缺失等问题。
若遇单位拖延办理,职工可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要求单位配合,确保顺利领取,不会因 “未及时领” 丧失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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