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22源自:网络阅读(30)
一、只有拆迁协议可以立遗嘱吗
仅凭拆迁协议能否直接设立遗嘱?
仅有拆迁协议便可进行遗嘱撰写,意指由于签署了拆迁补偿协议而获取到的拆迁补偿款,可以通过确立遗嘱来对其进行分配安排。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之规定,自然人享有自主订立遗嘱以处分个人财产的权利,同时亦有权指定遗嘱执行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二、只有购房合同可以立遗嘱吗
仅持有购房合同一般不可以单独立遗嘱。遗嘱需处分的是个人合法财产,购房合同仅表明对房屋的购买意向,尚未实际取得房屋产权。
若房屋已交付且购房者已实际占有使用,虽未办理产权登记,在一定条件下可视为拥有该房屋的实际权益,此时可以对该房屋进行遗嘱处分。
但如果房屋尚未交付或购房者未实际占有使用,仅持有购房合同,该房屋的产权尚未确定,此时立遗嘱处分该房屋可能存在法律风险,遗嘱的效力可能会受到影响。
总之,能否仅以购房合同立遗嘱,需结合房屋的实际情况判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遗嘱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三、只有拆迁补偿协议可以作为遗嘱依据吗
仅拆迁补偿协议一般不能单独作为遗嘱依据。遗嘱需符合法定形式要件,如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等。拆迁补偿协议主要是关于拆迁补偿相关事宜的约定,与遗嘱的法律性质和目的不同。若拆迁补偿协议中明确约定将拆迁补偿款等财产指定由特定人继承等类似意思表示,且符合遗嘱的其他形式要件,在一定条件下可视为遗嘱的一种体现,但仍需综合具体情况判断其法律效力。总之,不能简单地将拆迁补偿协议直接认定为遗嘱,需根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形进行分析。
拆迁协议本身不能直接设立遗嘱,但可作为遗嘱中财产分配的依据。拆迁补偿款作为个人财产,可通过遗嘱进行处分。自然人享有订立遗嘱的权利,并可指定遗嘱执行人。因此,拆迁协议与遗嘱设立相关,但非直接设立遗嘱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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