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雇主垫付4.2万,保姆摔伤索赔28万喊“工伤”,法院判决太意外
上海一女保姆在男雇主家洗澡滑倒摔骨折,雇主好心垫付4.2万元治疗费,却被保姆索赔28万,雇主拒赔后,保姆竟说:我是工伤!法院判决出人意料!
01 案情回顾
上海的陈先生是一家企业的副总,妻子刘女士在国企任职,他们俩平时工作都很忙,没时间照顾孩子,就请了个保姆做饭和看孩子。
2023年的一天,刘女士出差不在家,陈先生他们吃完晚饭后,女儿就回房间写作业了,陈先生坐在客厅看电视。
晚上8点多,陈先生突然听见卫生间传来“哎呀”一声,他以为是女儿在卫生间摔倒了,赶紧跑过去。
推开门一看,是保姆张阿姨在卫生间洗澡的时候滑倒了,陈先生看到这个画面赶紧退了出来,打了120叫救护车,又喊来女儿帮张阿姨披上衣服。
到了医院拍完片子,医生说张阿姨伤得不轻,肋骨骨折,还有创伤性脾破裂,必须马上手术。
陈先生先垫付了4.2万元医疗费,第二天刘女士出差回来,听说了这件事,很生气:我早就跟她说过,不允许在家里洗澡。
陈先生也很无奈:我也不知道啊,她洗澡前也没跟我说一声。
虽然刘女士很不高兴,但想到张阿姨是湖北人,在上海也没有亲戚朋友,她还是每天都抽空去医院送饭。
一个多月后,张阿姨出院就回湖北老家疗养去了,陈先生夫妇以为这事就这么过去了,没想到过了半年多,张阿姨突然又找上门来。
她要求陈先生夫妇赔偿医疗费和侵权损害赔偿,一共28万元。
刘女士听到这个要求气坏了:我不是早就告诉过你不能在家里洗澡吗,现在出了事又赖在我们身上,当初真是眼瞎了才雇你!
可张阿姨态度很强硬:你们家就是我的工作场所,在工作场所受伤就是工伤,你们别欺负我不懂法。
陈先生夫妇直接拒绝了张阿姨的要求,他们认为保姆私自洗澡不属于工作内容,双方争执了好几天没结果,张阿姨把他们告上了法庭。
02 法律分析
这个案件的核心问题是,保姆在雇主家洗澡摔伤是否属于工伤,我们要从两个层面分析。
先说双方的关系性质,家政服务不同于普通的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的权利义务关系。
家政服务属于民事关系中的雇佣关系,所以要用《民法典》的规定。
陈先生家庭作为个人雇主与张阿姨之间形成的是生活服务合同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
所以家政服务人员在雇主家庭中提供服务期间发生人身损害,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再来看伤害事故的认定,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雇主对雇员因工作受到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洗澡是保姆个人生活自理行为,不属于保姆工作职责范围,另外刘女士曾明确告知张阿姨不允许在家中洗澡。
张阿姨违反雇主明确要求,擅自使用浴室导致受伤,应当自行承担责任。
最后法院判决,驳回了张阿姨的诉讼请求,张阿姨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03 案件看法
网友们表示:保姆这就是白眼狼,如果在做饭或打扫卫生的时候摔伤,估计讹的更多。
对于这件事儿,你怎么看呢?
案例根据真实案件改编,均为化名,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