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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钱由谁付

发布时间:2025-04-23源自:网络阅读(31)

一、起诉离婚钱由谁付

1.起诉离婚时案件受理费一般由原告预交,标准是每件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且总额不超20万元不另行收费,超20万元部分按0.5%交纳。立案时原告先垫付费用。

2.费用最终承担由法院判决,通常败诉方负担,但离婚案件多根据双方情况由双方分担。

3.若原告撤诉,案件受理费减半交纳,由原告负担。

4.若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费用负担可先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决定。建议原告在起诉前了解清楚费用标准,做好预算。若有调解可能,积极与对方协商费用分担,争取更合理结果。

二、起诉离婚期间财产保管权归谁

起诉离婚期间,财产保管权通常按以下原则确定:

一般情况,谁实际占有或管理财产,仍由其继续保管,但不得随意处置。比如,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且由其居住使用,起诉期间通常还是由该方保管;存款存在一方账户,一般也仍由该账户所有人掌控。

若一方有转移、隐匿、毁损财产等行为可能,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裁定保全后,可能会指定第三方(如银行、保管机构等)来保管财产,或者对相关财产进行查封、冻结等措施,限制当事人对财产的处分权,以保障财产在诉讼期间的安全,确保后续财产分割的公平进行。

三、起诉离婚期间财产保管有何法律规定

起诉离婚期间,夫妻共同财产仍归双方共同所有。在财产保管上,双方都有平等的处理权,但对于重大财产的处分,需双方协商一致。根据《民法典》规定,任何一方不得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若一方有上述行为,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为保障财产安全,双方可协商确定财产保管人,也可申请财产保全,由法院对财产进行查封、扣押或冻结等措施。

在探讨“离婚钱由谁付”这个问题时,除了明确常见的费用承担主体,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例如,离婚财产分割后可能产生的过户费用由谁承担。一般来说,房产等财产过户时会涉及一定费用,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可能需双方根据分割比例分担。另外,若涉及离婚后的抚养费,这笔费用的支付也有明确的法律规定,通常由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承担。如果你在“离婚钱由谁付”以及相关衍生问题上还有疑问,或者对费用支付细节存在困惑,不要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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