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1-04源自:网络阅读(0)
一、离婚的共同财产都包括什么内容和费用
在夫妇双方决定离婚之时,其共同拥有的财产范围通常囊括了婚姻关系尚未解除时,双方获得的各类收入:即劳动者的工资、奖励与劳务薪酬;经营者的生产、经营、投资的利润;科研人员的科学技术创新成果带来的知识产权相关收益;遗产或赠送的财产,只要这些财产在遗产遗嘱或赠送协议中已经明确规定只归属某一方;以及之前未曾提及但仍应属于夫妇双方共有的其他所有财产。此外,夫妇两人在共同生活中所产生的各项必要开支也应该被计算在内,例如家庭日常必要的水电费、房屋管理费等等。
二、离婚时共同债务该如何进行划分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的划分原则如下:
首先,明确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主要包括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对于共同债务,一般由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需注意,如果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原则上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举债方个人承担。总之,具体划分需结合债务实际情况,依据法律规定妥善处理。
三、离婚时共同债务该如何认定与分担
离婚时共同债务的认定与分担有明确法律规定。
认定方面,根据《民法典》,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若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则也认定为共同债务。
分担上,共同债务一般由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需注意,双方的协议或法院判决,不能对抗债权人,若一方承担超出应承担份额,可向另一方追偿。
当探讨离婚的共同财产都包括什么内容和费用时,其实还有不少与之紧密相关的要点。除了常见的房产、存款、车辆等,一些具有经济价值的知识产权收益在婚内产生的部分也可能属于共同财产。另外,关于财产分割涉及的费用,比如评估费、诉讼费等,具体承担方式也大有讲究。若在实际操作中,对如何准确界定共同财产范围,以及财产分割费用的合理承担等问题存在疑问,别担心。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助您在离婚财产处理上更加明晰、妥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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