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保护期限多少年

著作权保护期限多少年?

  著作权保护期限的设定遵循区分主体、分类保护的原则,核心依据是《著作权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不同权利主体、作品类型对应的保护期限存在明确差异。

  对于自然人创作的作品,著作人身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不受保护期限限制,作者终身及死后仍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随意侵犯。

  而著作财产权及著作人身权中的发表权,保护期限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若为合作作品,保护期限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确保合作创作者的权益得到全面保障。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其发表权、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若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不再受著作权法保护。

  著作人身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由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永久享有,除非该组织终止或变更,相关权利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组织享有。

著作权保护范围有哪些?

  著作权的保护范围以《著作权法》明确列举的作品类型为基础,同时涵盖著作人身权与著作财产权两大核心权利内容,形成对智力成果的全方位保护。

  受保护的作品类型需具备独创性与可复制性,涵盖文学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视听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以及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

  著作人身权是与创作者人身不可分离的权利,保护范围包括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与发表权。

  署名权保障创作者在作品上标明身份的权利,禁止他人假冒或擅自更改署名;修改权允许创作者自行修改作品或授权他人修改;保护作品完整权防止作品被歪曲、篡改,维护作品的原有表达与声誉;发表权则赋予创作者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一旦行使即告用尽。

  著作财产权聚焦创作者因作品使用获得经济利益的权利,保护范围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

  这些权利赋予著作权人控制作品使用的各项方式,他人如需以复制、传播、改编等方式使用作品,需获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相应报酬,未经许可的使用行为除非符合法定例外情形,否则构成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