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妹照料患病弟弟6年,其去世后前妻带娃争580万拆迁款,法院判决引热议
上海一位男子离婚后前妻拒绝他见儿子,后来他患病,是兄妹照顾了6年。
男子去世两年后老房子拆迁,前妻带儿子突然出现要继承580万拆迁款,兄妹不干,被前妻告上法庭。
01 案情回顾
上海的王先生是本地人,跟前妻张某有一个儿子,因为离婚时儿子还小,就协议让张某抚养。
王先生虽没有儿子的抚养权,但他常去幼儿园远远望着儿子,有时想偷偷接儿子走,却又于心不忍。
后来张某发现了王先生经常偷偷去见儿子,很怕他剥夺抚养权,王先生多次解释,自己只是想儿子。
可张某只认为是他图谋不轨,想把儿子抢走,王先生也很无奈,只好暂时放下见儿子的念头。
可没多久,王先生被查出了骨癌,好在他心态还算乐观,认为现在也挺好,至少将来不会拖累儿子。
后来到了中后期,王先生基本下不了床了,都是他的哥哥王某和妹妹王芳轮流照顾,就这样过了6年。
他可能也不想让儿子见到他现在的样子,就没再提见儿子的想法,但他哥哥妹妹不忍心,想带他儿子过来见最后一面。
张某以儿子学业为重拒绝了,王先生去世后,他的老房子钥匙一直放在他哥哥那里,他们兄妹偶尔过去打扫打扫。
到了两年后,这老房子因为城市规划需要拆迁,按照政策,拆迁户可获得580万元的安置补偿款。
就在王先生的兄妹准备去签字时,张某带着13岁的儿子突然出现了,要求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分得房产。
王先生的兄妹们一听就火了,他们认为张某当初不顾亲情,拒绝王先生见儿子最后一面,现在却厚着脸皮来分钱,实在让人难以接受。
但即使是自己的亲侄子,王先生的兄妹也不同意,张某就一纸诉状把王先生的兄妹告上法庭,要求分割拆迁款。
02 案件分析
王先生与张某虽然离婚了,但他们的儿子是王先生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对他的遗产享有继承权,这一点毋庸置疑。
张某当初的做法虽然不妥,但王先生没有立遗嘱,所以不能剥夺他儿子的合法权益。
根据《民法典》第1130条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王先生的儿子还没有成年,也就是没有抚养条件,所以他的儿子还是遗产的第一继承人。
但是王先生在生病期间,兄妹照顾6年,也不能忽视,而且张某作为监护人,拒绝父亲见儿子,这已经违背了人伦道德。
最后法院判决:王先生的儿子继承40%的份额,其兄妹共同继承60%的份额。
03 案件教训
对这个结果,王先生的兄妹也没有异议,毕竟是他的儿子,是自己的亲侄子。
张某或许是觊觎这拆迁款,或许是为儿子留一份保障,但当初拒绝王先生见儿子,太自私太残忍。
对于这件事儿,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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