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50万彩礼娶的媳妇拒绝同房,男子诉至法院,最终拿回32万

  01 案情回顾

  福建的林先生30岁了,还没找到对象,只因他性格太内向,不爱说话。

  他母亲着急得不行,整天念叨:儿子,你都这么大了,再不找对象,好姑娘都让别人挑走了。

  林先生父母到处托人给他介绍对象,可相了好几次亲,没一个能看上他的。

  2022年一天,一个老熟人又给他介绍了一个叫陈女士的姑娘,今年25岁,长得也挺漂亮。

  媒人说就是她家有点特殊,是单亲家庭,还带着两个弟弟,林先生还心想这样的条件应该不会嫌弃自己了吧。

  相亲的时候陈女士还真一点都没嫌弃他不爱说话,还夸他老实稳重,两个人接触了一段时间,感觉都不错,很快就谈到了结婚的事。

  陈女士直接提出:我家条件不好,两个弟弟还在上学,需要钱,你要是真想娶我,彩礼得给50万,一分都不能少。

  这话让林先生和父母都吃了一惊,他们家在当地也就是普通人家,哪来这么多钱。

  他父母本想放弃,但林先生铁了心要娶陈女士,就咬了咬牙,把亲戚朋友都借了个遍,总算凑够了50万。

  婚礼当天晚上,喝得有点多的林先生刚要上床,就被陈女士推开了:我从小都是自己睡的,不习惯和别人睡一张床。

  林先生虽然觉得奇怪,但想着可能是新娘子害羞,也就没说什么。

  日子一天天过去,林先生想和媳妇亲近,可陈女士总有理由推脱:不是说头疼,就是说累了。

  三个月下来,两人就跟合租的室友似的,陈女士还总往娘家跑,说是弟弟学习需要辅导,经常一住就是一个月。

  林先生忍不住了,问她是不是不想过了,陈女士说:我两个弟弟离不开我,你要是觉得接受不了,咱们就离婚。

  林先生一听这话生气了:离婚可以,但50万彩礼得还给我!你看看这一年,我们像夫妻吗?

  谁知陈女士直接回了一句:明明是你的原因,你现在动不动就发脾气,一点都不体谅我家的困难,彩礼早就给我家人花了,不可能还给你。

  吵完架陈女士又回了娘家,这一走就再没回来,等了将近一年,林先生觉得自己被骗了,就把陈女士告上了法庭,要求离婚,还要她把50万彩礼退回来。

  02 法律分析

  陈女士在婚前从没表露过不履行夫妻义务的意图,还以“照顾弟弟”为由索要高额彩礼。

  婚后她不仅拒绝与林先生同房,还长期住在娘家,没有履行配偶义务,这种行为已经背离了婚姻的本质。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五)其他导致婚姻关系未能完整履行的情形。

  虽然林先生和陈女士完成了结婚登记,但婚姻关系实质上并未得到真正履行,所以陈女士应当将彩礼归还林先生。

  但考虑到二人共同生活期间陈女士也为家庭付出,且双方也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可以酌情扣除部分费用。

  最后法院判决:陈女士返还林先生彩礼32万元。

  03 案件看法

  网友们表示:这么明显的骗婚,凭什么不全部归还?

  对于这件事儿,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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