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当月社保单位该交吗?法定缴纳规则与维权指南
辞职当月社保单位交不交?
法定缴纳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用人单位与员工存在劳动关系期间,必须依法足额缴纳社保。辞职当月只要双方劳动关系未终止,单位就需履行社保缴纳法定义务,该义务为法定义务,不可通过双方约定免除。
劳动关系存续判定劳动关系存续至员工离职当日,当月只要存在实际用工事实,单位就应按规缴纳社保。即使员工当月仅工作数日,在未完成社保减员手续前,双方劳动关系仍存续,单位不得拒绝缴纳当月社保。
免责约定无效规则无论双方是否协商一致,或员工单方书面承诺放弃社保,任何形式的 “不缴社保” 约定均属无效。单位不能以此为由免除社保缴纳义务,员工仍可要求单位补缴社保,或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
违法后果规定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保的,由社保征收机构责令限期补足,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将被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相关责任人员也可能面临相应罚款。
减员手续办理要求单位需在当月完成社保费用缴纳后,再为离职员工办理社保减员手续。若提前办理减员导致员工社保断缴的,属于违规操作,单位需承担社保补缴及相应法律责任。
辞职当月还会交社保吗?
辞职当月单位通常会为员工缴纳社保,具体取决于双方劳动关系是否存续以及单位是否依法履行法定缴纳义务。只要当月劳动关系未终止,单位就需按规缴纳社保,社保缴纳以自然月为周期,不按员工实际工作天数折算。
员工离职当月虽工作时间可能较短,但仍处于当月劳动关系存续范围内,符合社保缴纳法定条件。单位应足额缴纳整月社保,个人缴纳部分可从员工当月工资中代扣代缴,若工资数额不足抵扣个人部分的,双方可协商补足方式。
如果单位未依法为员工缴纳辞职当月的社保,员工可收集劳动合同、离职证明、考勤记录等相关材料,向社保经办机构或稽核部门投诉,要求单位补缴当月社保,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即使员工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或因违纪被单位辞退,只要当月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单位仍需缴纳社保,离职原因不能成为单位免除社保缴纳义务的合法理由。
部分地区允许单位与员工协商分摊社保费用,但相关协商需符合当地社保政策要求,且不能免除单位的整体社保缴纳义务,协商不成时仍需按法定标准足额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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