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逾期违约金每天5‰合法吗
合同逾期违约金每天5‰合法吗?
合同中约定“逾期违约金每天5‰”的合法性需综合判断,其核心在于是否违反“违约金不得过分高于实际损失”的法定原则。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约定违约金或损失赔偿计算方法,但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司法实践中,“过分高于”通常以实际损失的30%为基准线,违约金超过该比例,可能被认定为显失公平。
即使违约金条款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其数额明显超出合理范围,法院仍会依据公平原则予以干预。
此外,行业特性与交易习惯也会影响违约金合理性的判断。
在金融领域,部分银行信用卡逾期违约金虽名义上为“每日5‰”,但实际计算时可能以“未还金额的百分比”为基数,且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四倍LPR”(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限的约束。
某信用卡逾期利率为每日万分之五(即年利率18.25%),而同期LPR为3.85%,则四倍LPR为15.4%,此时18.25%的利率虽高于四倍LPR,但因信用卡业务特殊性,法院可能不会直接认定违法,而是结合持卡人过错程度、银行催收成本等因素综合考量。

逾期后高额罚息与违约金的合法性需分情形讨论,其核心在于是否违反“利率上限”与“损失填补”的双重限制。
根据《民法典》及司法解释,逾期罚息与违约金可并存,但总计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LPR的四倍(以2025年为例,四倍LPR约为15.4%)。超出该上限,超出部分法院不予支持。即使合同中同时约定了罚息与违约金,其总额仍需受四倍LPR限制。
在金融借贷领域,银行、消费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的罚息与违约金同样需遵守监管规定。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逾期贷款罚息利率可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
银行贷款年利率为10%,则逾期罚息利率最高为15%(10%×1.5),同时约定违约金,则罚息与违约金总计不得超过四倍LPR(15.4%)。
某消费金融公司贷款合同约定罚息为每日0.05%(年利率18.25%),违约金为每日0.1%(年利率36.5%),则总利率达54.75%,远超四倍LPR,此时借款人可主张调整至合法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