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谍罪情节较轻处什么刑
间谍罪最高可处什么刑罚?
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条,间谍罪的基本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但对“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情形,可依法判处死刑。
这一规定体现了刑法对极端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零容忍态度。
司法实践中,死刑适用需同时满足两个核心条件:
其一,危害后果的严重性,如间谍行为导致国家经济、政治、军事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或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巨额财产损失、军事设施严重破坏;
其二,行为性质的恶劣性,如行为人多次实施间谍活动、极端仇视我国政权、在实施间谍行为过程中又犯其他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罪行。
《刑法》第一百一十三条明确,犯间谍罪“可以并处没收财产”,进一步剥夺犯罪分子的经济基础。
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条款亦同步适用,从政治权利层面形成全面制裁。

对于未达到“危害特别严重”标准的间谍行为,刑法第一百一十条设定“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幅度。
司法解释通过细化“情节较轻”的认定标准,为量刑提供可操作性指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危害国家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相关判例,认定“情节较轻”需综合考量以下因素:
1、行为实施程度:如行为人虽参加间谍组织,但未实际接受任务,或接受任务后尚未着手实施;
2、危害后果大小:如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时因信息错误未造成实际损失,或间谍行为未导致国家秘密泄露;
3、主观恶性深浅:如行为人因受胁迫、诱骗参与间谍活动,或因素质低下、贪图小利而被动涉案,且无继续危害国家安全的意图;
4、认罪悔罪表现:如行为人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或提供重要线索协助破获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