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刑庭庭长醉驾用提前退休抵罪会怎么判?

法院刑庭庭长醉驾用提前退休抵罪会怎么判?

  法院刑庭庭长醉驾后试图以“提前退休”逃避法律责任,这一行为在法律层面毫无依据。

  根据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醉驾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其定罪量刑的核心标准是血液酒精含量与具体情节。

  2023年“两高一部”发布的《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明确,醉驾入罪标准由单一的血液酒精含量调整为“血液酒精含量+情节”双模式。

  血液酒精含量在80-150mg/100ml之间,且未造成事故、在小区内短距离驾驶等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不予立案;血液酒精含量低于150mg/100ml且不具有15种从重情形,认罪认罚且未造成事故的,可免予刑事处罚,但仍需承担行政处罚。

  具体到本案,其血液酒精含量为91.55mg/100ml,不存在从重处罚情节,如发生交通事故、逃避检查等,根据新司法解释,检察机关可能作出不起诉决定或法院免予刑事处罚。

  但需明确的是,免予刑事处罚不等于无责,其仍需接受吊销驾照、罚款等行政处罚。更重要的是,作为司法干部,知法犯法的主观恶性深,社会影响恶劣,司法机关可能酌情从重处罚。

  此外,其声称的“提前退休”并非司法处理结果,当其被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公务员法》及《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其将被开除公职,根本不存在“提前退休”一说。

公职人员涉嫌刑事犯罪会有什么后果?

  公职人员涉嫌刑事犯罪的后果涉及党纪、政务、刑事三重处分,且处分力度远严于普通公民。

  根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十四条,公职人员犯罪的处分规则如下:

  1. 因故意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含缓刑)的,予以开除;

  2. 因过失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且刑期超过三年的,予以开除;

  3. 因犯罪被单处或并处剥夺政治权利的,予以开除。

  对于过失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原则上予以开除,但案件情况特殊,如曾做出重大贡献、专业技术水平高且开除可能严重影响生活的,可报请上一级机关批准后不予开除,但此类情况极为罕见。

  公职人员犯罪情节轻微,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法院免予刑事处罚的,其政务处分仍可能被撤职;造成不良影响的,则直接开除。

  此外,公职人员犯罪还会面临党纪处分。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员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应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法院免予刑事处罚的,可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处分。